公告日期:2023-03-09
证券代码:838072 证券简称:鑫运通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山东鑫运通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明亮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3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于明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于明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于明亮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3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股东回避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邓学成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邓学成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邓学成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3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股东回避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孙德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孙德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孙德福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3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股东回避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金祥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李金祥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李金祥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3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股东回避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传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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