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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12
鑫运通:关于第一阶段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的公告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2020年5月21日,山东鑫运通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股东郭宪岭和于明亮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股东徐海燕和聊城市儒易企业
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聊城儒易”)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通
知。根据该协议书的约定,郭宪岭、徐海燕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750,000
股和1,0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2.25%和4.45%),通过特定事项协议
转让的交易方式转让给于明亮、聊城儒易。郭宪岭和手明亮已于2021年1月
1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鑫运通特定事
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系统函【2021】129号);根据2021年4月2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此次股权转让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上述股权已于2021年4月1日完成过户登记。徐海燕和聊城儒易经双
方协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于2023年9月8日完成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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