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4
公告编号:2023-039
证券代码:838072 证券简称:鑫运通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山东鑫运通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变更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于明亮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由郭宪岭变更为于明亮,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于明亮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使得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由郭宪岭、徐海燕变更为于明亮,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二、变更后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 于明亮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
2018 年 2 月-至今,任山东鑫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运通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3-039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市政公用工程及非开挖工程建设
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北华建壹街区 7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栋办公楼 7-901-2 室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人员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三、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郭宪岭与于明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特定事项协
议转让将其持有 16.7038%股份转让给于明亮,本次交易后,于明亮直接持有公司 51.2249%的股份。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变更为于明亮。
根据于明亮与郭宪岭、徐海燕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签订的 《表决权委托协议》
和《股份质押协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由郭宪岭、徐海燕变更为于明亮。 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0-
049)。
本次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的变更,不会给挂牌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东 职责,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否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不适用 -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否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及相关权益变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动主体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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