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8
证券代码:838073 证券简称:意利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意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
关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意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意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意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
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
第六条 一般职权范围: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选举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对公司管理层的业绩进行评估、考核;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条 董事会对以下事项在以下范围内具有审查和决策权:
(一) 单笔对外投资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一个会计年度内对外投资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二) 收购资产一个会计年度内收购的资产总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三) 出售或转让资产一个会计年度内出售或转让资产(包括股权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四) 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含授信) 单个借款项目借款(含授信)金额不超过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累计借款(含授信)余额不超过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
(五) 单笔担保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内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六)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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