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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8 19:59:32 股吧网页版
安锐信息: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38075 证券简称:安锐信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
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安
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
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

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
东回报事宜进行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该做好
相关利润分配事项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
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

(一)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
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二)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
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四)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五)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
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得少于转增
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六条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
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股东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可以采取
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
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
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数额为含税金额。
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先从该股东
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在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
以进行中期分红。

第七条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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