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8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38082 证券简称:众加利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西众加利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股票内在价值,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
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3.0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占股比例、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5,000,000 股,不超过 10,000,00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6.12%-12.25%,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公告编号:2024-050
(五)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触发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的数量或使用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
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
告,公告拟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4、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
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定交
易”、“变相定向回购”等违规情形。
二、 本次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
三、 注意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公告编号:2024-050
人不得在公司回购实施区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
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特此公告。
江西众加利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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