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05
公告编号:2022-035
证券代码:838087 证券简称:ST 天熠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东天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广东天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441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2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1 月 2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天熠新材料科技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陈承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2-035
1.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股份质押未及时披露
2021 年,挂牌公司董事长陈承涛、董事会秘书谢剑莉分别质押 8,078,164股、6,406,473 股股份,分别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 40.03%、31.75%。如果全部质押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挂牌公司对上述股
份质押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2 年 9 月 15 日,挂牌公司对上述股份质押
进行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陈承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广东天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陈承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2-035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为了加强公司治理的合法合规性建设,公司将督促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再次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广东天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441 号)
广东天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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