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38095 证券简称:大涵文化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年 4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潘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56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5.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彭春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彭水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彭智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邱渭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2-003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正常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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