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7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8095 证券简称:大涵文化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设立分公司概述
(一)基本情况
浙江大涵文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浙江省绍兴市设立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审议权限规定,本次设立分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尚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二、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富绅大厦802室-15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
公告编号:2023-002
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图书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三、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本次设立分公司是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发展空间,增加公
司的收入来源,从而更加有效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
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二)本次设立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市场发展需求作
出的决策,本次设立分公司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
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
理,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
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努力确保公司本次设立分
公司的安全和收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设立分公司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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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设立分公司基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业务
的综合竞争实力,不断提升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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