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7
公告编号:2018-012
证券代码:838096 证券简称:锦美股份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广东顺德锦美智能识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8年4月17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号),公司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
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利润表中新增 “其他收益”项目。
(2)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适用于
公告编号:2018-012
2017年 1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
响: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项目。
(3)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本公司予以执行。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及“其他收益”项目。
(三)变更原因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齐权0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告编号:2018-012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利润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顺德锦美智能识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顺德锦美智能识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顺德锦美智能识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