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2
证券代码:838102 证券简称:奥柏瑞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广东奥柏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交易(关联交易、提供担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保除外)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资产 30%的事项;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的 30%以上的交易;或者交易(关
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涉及的资产净
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且
超过 1000 万元的交易。
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
司投资等);
(三)提供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
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
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
易时,应当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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