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15
公告编号:2022-035
证券代码:838109 证券简称:裕丰威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裕丰威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裕丰威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威禾”或“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收到公司股东陈诗国先生的告知函,由于个人
投资和资金需要,陈诗国先生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与公司股东程科豪先生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陈诗国将其持有的 3471.0417 万股公司股
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7.1343%,分三期转让给
程科豪,均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完成。其中第一期共计 313.3391 万
股,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开始进行;第二期共计 610.6713 万股,预计
将在第一期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第三期共计
2547.0313 万股,预计将在第二期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且第三期股份满足解除
限售的条件后 30 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具体详见《裕丰威禾:关于公司股份
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其第一期共
计 313.3391 万股,已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完成转让。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股东程科豪、陈诗国先生签订了《程科豪与陈诗国
关于广东裕丰威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二)》,补充
协议约定:由于转让双方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第二期和第三期交割之标的股
份目前存在质押和限售措施未解除,甲乙双方同意第二期和第三期标的股份延
后办理交割手续,在第二期和第三期交割之标的股份具备交割条件后,双方应
适时分批或一次性完成交割过户(具体详见《裕丰威禾:关于公司股份特定事
项协议转让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股东程科豪、陈诗国先生签订了《程科豪与陈诗
国关于广东裕丰威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三)》,双方确认第二期 610.6713 万股和第三期 2547.0313 万股的标的股份交割条件均已具备,转让方应在本补充协议签署后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受让方交割标的股份共计 3157.7026 万股。
特此公告。
广东裕丰威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