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38129 证券简称:同步新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同步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及盈利状况良好,为了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 司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成都同步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派现金红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815,956.4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
日,公司总股本为 47,334,375 股,以应分配股数 47,334,375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4,200,312.5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独立董事邓瑜、向川、李贺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
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 经营、长远发展以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议案。
三、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成都同步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同步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成都同步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