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17
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838137 证券简称:太平盛世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太平盛世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尚需
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太平盛世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太平盛世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 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自主决策利润分配事项,明确投资回报规划,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利。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讨论,充分论证。同时公司亦应做好利润分配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第二章 利润分配的顺序
第四条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告编号:2022-007
3、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五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六条 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七条 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实际需要等因素制订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额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八条 利润分配的形式: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
第九条 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第十条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第四章 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第十二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案。
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五章 利润分配的执行及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 董事会在作出利润分配预案后,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依照交易所规则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要求信息披露,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必要时需聘请专业机构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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