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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6 15:31:40 股吧网页版
华誉能源:重大仲裁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6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8153 证券简称:华誉能源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9 月 5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4 年 8 月 30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唐山仲裁委员会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收到唐山仲裁委员会(2024)唐仲裁字第 917 号仲
裁通知书。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唐山建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运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告编号:2024-028

2012 年 4 月 12 日,我公司与唐山建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裕华嘉苑三期
项目签订了《唐山裕华嘉苑三期污水源热泵供暖工程合同书》,2012 年 11 月 28日,我公司取得用水手续,与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签署《中水购销合同》,由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供应北郊污水处理的中水用于项目热源,约定除不可抗力
外应按照我公司要求时间提供中水。2013 年 11 月 15 日,华誉能源全资子公司
唐山华誉与唐山建科签订《污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委托经营合同》,委托期限 70年,按唐山相关管理部门对建筑采暖有关规定收取采暖制冷费。项目运营以来,水费一直结算正常。2022 年 7 月,唐山市排水公司向我公司出具《关于裕华嘉苑小区冬季停供再生水的函》,提出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北郊污水厂和东郊污水厂合并搬至开平区境内,2022 年冬季北郊污水厂不能为裕华嘉苑小区热泵供应再生水。但后续因 2022 年北郊污水处理厂搬迁时间再次延期,经协调沟通确认 2022 年-2023 年供暖季由我公司继续为裕华嘉苑三期项目提供供暖服务。2023年 3 月供暖季结束后,唐山市排水公司已确定北郊污水处理厂将于 2023 年搬迁且无法继续为裕华嘉苑三期项目提供再生水,这将直接导致裕华嘉苑三期供热项
目热源中断,我公司无法继续提供供热服务。2023 年 5 月 18 日,唐山市排水公
司向我公司出具《关于唐山裕华嘉苑三期供暖问题的函的复函》及《解除中水购
销合同通知函》,2023 年 6 月 15 日,我公司向唐山市排水公司出具《关于唐山
裕华嘉苑三期供暖问题的复函》,不同意唐山市排水公司解除中水购销合同并要
求其承担责任;2023 年 6 月 21 日,我公司收到钓鱼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
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尽快撤场的函》(详见附件 21),要求我公司尽快提供撤场方案。至此,根据唐山当地政府的要求及唐山市排水公司单方面停止供水的客观情况,我公司已无法继续为项目提供供热服务并被迫退出运营。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仲裁申请人(唐山建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损失1333.1629万元及利息344863.32元(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始暂计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实际应计至付清之日止);

2、本案仲裁费用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仲裁理由(取自仲裁申请人仲裁申请书):2013 年 11 月 15 日,申请人与唐

公告编号:2024-028

山华誉新能源供热有限公司(后被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签订《污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委托经营合同》,约定申请人将所开发的裕华嘉苑三期小区的热力运营委托给被申请人,委托年限为 70 年。该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放弃对本项目的供热服务,否则申请人有权对此提出赔偿。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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