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5 16:33:45 股吧网页版
华誉能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5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38153 证券简称:华誉能源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41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153 华誉能源 2024 年 11 月 2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29 号海泰大厦 9 层 921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股东提名,麻永华、张军、王旭光、刘松涛、王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五位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届满,公司股东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推荐李敏、杜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大会上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三年。
(三)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自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2024 年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公告编号:2024-041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