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38156 证券简称:金旭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辽 0804 民初 4395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2 月 2 日
案号:(2021)辽 0804 执 402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信义玻璃(营口)有限公司给付所欠玻璃加工款 235554.22 元及违约金 56992.97 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公告编号:2021-008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协调处理。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备查文件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辽 0804 民初 4395 号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辽 0804 执 402 号
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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