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5
公告编号:2021-026
证券代码:838156 证券简称:ST 金旭股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金旭股”)于近日收到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兴业证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关于单方解除与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主办券商拟单方面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金旭股份应按时支付持续督导费用。截至目前,挂牌公司已累计三年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主办券商已对挂牌公司累计进行了三次催告,每次催告期均不少于十日。兴业证券决定单方解除与挂牌公司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如公司在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三个月内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强制终
公告编号:2021-026
止挂牌。
主办券商已向公司发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并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请备案,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
二、对公司的影响
如公司在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三个月内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强制终止挂牌。
三、备查文件
《持续督导费用催告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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