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7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838156 证券简称:ST 金旭股 主办券商:
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兴业证券与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金旭股”)获悉,公司原主办券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1年 12 月 7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对兴业证券和 ST 金旭股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兴业证券与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兴业
证券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1 年 12 月 7 日起解除。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后续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尽力寻找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对兴业证券和 ST 金旭股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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