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07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38156 证券简称:ST 金旭股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因公司经营困难,连续两年未足额缴纳督导费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主办券商兴业证券单方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2021 年 12 月07 日,全国股转公司向主办券商出具了《关于对兴业证券和 ST 金旭股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兴业证券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
协议自无异议函生效之日(即 2021 年 12 月 07 日)起解除。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公司与兴业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如公司未能在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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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被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天圆全审字[2021]000891 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若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
二、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兴业证券与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将于 2022 年 03 月 07 日满
三个月,目前公司正在与其他主办券商洽商持续督导相关事项。如公司未能在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全国股转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如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
三、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露平台披露了关于主办券商与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股票停牌等公告,揭示了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后续,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ST 金旭股《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导致纠纷的,纠纷各方可按照上述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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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解决。公司存在因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将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军华
联系电话:18804172296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新湖大街 101 号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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