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03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38160 证券简称:蓝必盛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蓝必盛化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概况
(一)基本情况
近日,江苏蓝必盛化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煤电硅一体化二期年产 20万吨硅氧烷及下游深加工项目污水处理装置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为:SSGY-XM-CG-20210220,合同金额为:4986.00 万元。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同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无需其他审批手续。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一)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1.合同相对方: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新疆鄯善县光伏产业园
3.项目名称: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煤电硅一体化二期年产 20 万吨硅氧烷及下游深加工项目
公告编号:2021-002
4.合同相对方简介: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650421MA790RCX8P,成立于 2020 年 12 月 07 日,注册
资本 78800 万元人民币,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3260)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金属硅的销售及金属硅粉的生产与销售;生产、销售有机硅、有机硅中间体及有机硅下游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有机硅、有机硅中间体及有机硅下游产品的出口;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业务。
(二)应说明的情况
公司与合作相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不存在关联交易。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工程内容:煤电硅一体化二期年产 20 万吨硅氧烷及下游深加工项目配套污水处理装置即污水处理和蒸发结晶装置等总承包工程。四、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扩大公司在新疆区域及有机硅客户的业务规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等产生积极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对合同范围、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做出了明确的约定,公司将积极组织人力、物力保证合同的落实执行,但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如因遇政策、市场、天气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1-002
六、 备查文件目录
《煤电硅一体化二期年产 20 万吨硅氧烷及下游深加工项目污水处理装置总承包合同》
江苏蓝必盛化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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