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11
江苏蓝必盛化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伟群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691,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蒋伟群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于2019年2月22日任期届满,现提名蒋伟群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蒋伟群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691,3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卫东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于2019年2月22日任期届满,现提名徐卫东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徐卫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691,3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林兰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于2019年2月22日任期届满,现提名徐林兰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徐林兰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691,3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章智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于2019年2月22日任期届满,现提名章智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章智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691,3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郁甫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于2019年2月22日任期届满,现提名刘郁甫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刘郁甫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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