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5
公告编号:2020-044
证券代码:838160 证券简称:蓝必盛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蓝必盛化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伟群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0 年 8 月 10 日披露的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5,238,458.22 元,母公司
公告编号:2020-044
未分配利润为 5,735,101.51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6,901,967.49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6,608,140.49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293,827.00 元)。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4,691,35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50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结果,修订公司章程中对应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
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0-04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蓝必盛化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蓝必盛化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