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3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8164 证券简称:宏瑞新材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宏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规定,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公告编号:2021-004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
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宏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宏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宏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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