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13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8164 证券简称:宏瑞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宏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9 月 6 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5.会议主持人:苏青青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赵慧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为
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于 2021 年 8 月 4 日与平安国际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融资租赁
总金额为 2,428,500 元,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4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实际
控制人苏青青、李英顺为该业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与日盛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盛租赁”)
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公司以自有机器设备为标的物办理该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总金额为 1,642,374 元,期限为 23 个月。子公司、实际控制人苏青青及李英顺为该业务无偿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基础层挂牌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且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应由董事会审议的交易事项如下:(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投资事项未达到前款所述标准的,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1,434,308.64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14,735,188.40 元,营业收入为 37,687,822.15。子公司与
公告编号:2021-017
平安租交易租金总额为 2,428,500 元,公司与日盛租赁交易租金总额为1,642,374 元,两次融资租赁金额累计为 4,070,874 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平安租赁及日盛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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