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1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38164 证券简称:宏瑞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宏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资金占用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 9 月 5 日,深圳宏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际控制人、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英顺先生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岸线支行抵押房产贷款 480 万元,该款项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住房金融业务部个贷中心放款至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海公馆支行账户,并备注“转给李英顺的贷款”。该笔款项实际为李英顺先生的个人贷
款,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将 480 万贷款转账至李英顺先生的个人账户。
2021 年 9 月 5 日,李英顺先生抵押房产的上述贷款到期,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住房金融业务部个贷中心从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蛇口支行账户直接划扣 4,821,280 元偿还贷款及剩余利息,该款项相当于李英顺向公司借款 4,821,280 元。该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该关联交易发生时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上述借款事项构成该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该关联交易发生时未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现特予以补充确认。
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英顺先生 2021 年 9 月 24 日通
过银行转账归还 38 万元、2021 年 9 月 28 日通过银行转账归还 42 万元;合计归
还 8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尚有 4,021,280 元未归还。
公告编号:2022-004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补充
确认关联方资金占用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关联董事苏青青、李英顺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以及根据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补充确
认关联方资金占用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英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鸿景园 1 栋 C 单元 1303
关联关系:李英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因公司与李英顺先生之间建立有长期的资金无息互拆合作基础,上述借款未约定利息。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资金占用未签署相关协议,未约定借款利息。无利息的原因为双方之间建立有长期的资金无息互拆合作基础。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04
(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鉴,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则制度,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二)应对及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切实保护公司资金安全,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将积极跟进还款情况,督促资金占用方尽快归还本次占用资金。
(2)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及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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