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30
证券代码:838183 证券简称:希益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河北希益智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20 日上午 10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183 希益智能 2022 年 7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3、本公司聘请的河北圣鼎律师事务所刘志华、赵冬梅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河北希益智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0)和《河北希益智能能源
二、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551,294.56 元。因本年度亏损,可供
分配利润为负数,不能进行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续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八、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公司
委托,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1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进行审计。并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
审字(2022)第 013399 号)。公司 2021 年发生净亏损 4,551,294.56 元,
持续亏损且经营业绩逐年下滑。主要原因系公司原先天然气销售、物流、设备租赁业务处于天然气行业,行业环境恶化和疫情原因导致业绩下滑,同时计提了较大的坏账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利润大幅下降,严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业绩,对此管理层提出改善持续经营的一系列措施。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希益智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九、审议《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