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8186 证券简称:瑞翼能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湖南瑞翼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一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第十一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 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以及公司与投资者
协商不成的,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之间的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 第二款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认 删除第二款及后续表格内容。
购股数(万股)、占股本总额比例、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如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本公司股份,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 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者注销。公司股东
给职工。 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条第(十三)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 删除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一)公司对外担保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一)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 行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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