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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6 18:53:39 股吧网页版
铂联科技: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6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8192 证券简称:铂联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3 月 25 日,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铂联
科技”)股东吴永进与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盛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青岛盛通拟受让吴永进持有的铂联科技不超过4,930,565 股股份。

本次转让协议涉及的股份转让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全 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完成交易,相关股份权益变动信息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定进行披露。本次拟进行的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涉及收购事项。二、转受让双方的情况介绍

1、转让方:吴永进,住所:福建省安溪县城厢镇墩坂村墩坂街 136 号,持有公司
45,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2.1234%,现任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受让方: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谭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U9PPT39。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15 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 1208 室。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公告编号:2024-015

三、本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主体

转让方(甲方):吴永进

受让方(乙方):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标的股份及其转让

1、转让方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以下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其中:无限 其中:限售 合计转让股 合计转让比 转让方式

姓名 售 流 通 股 股(股) 份数(股) 例

(股)

吴永进 4,930,565 0 4,930,565 4.62% 大宗交易

合计 4,930,565 0 4,930,565 4.62%

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受让标的股权后成为标的公司股东,持有标的公司 4,930,565
公司股权,并按其持股数额拥有与其他原股东同等的股东权利。

3、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格为 6.08 元/股,乙方应根据每次大宗
交易的股权数量向甲方支付对应股权转让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977,835.20 元。
(三)股份转让价格及其支付

1、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每股人民币 6.08 元;转让价款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9,977,835.20 元。

2、标的股份转让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四)其他协议事项

1、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若铂联科技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未能收到其在公开发
行市场(指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公开发行股票的受理通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购乙方所持有的铂联科技全部或部分股份;但要求甲方回购的股份不得超过乙方受让的股份 4,930,565 股及其因权益分派孳生的送、转股数量。

公告编号:2024-015

2、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如发生上述第 1 款规定之情形的,甲方方应于收到乙方
回购通知之日起 3 个月内按下列较高者的价格回购乙方要求回购的股份:

(1)甲方回购股份时,回购股份每股所对应的铂联科技最近一期披露的净资产,即铂联科技净资产除以铂联科技股份数量。

(2)乙方本次认购价格(6.08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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