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海通证券与铂联科技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海通证券派出张伯尧、秦发亮、马澄、汪沛、田雨璐、李萌、孙思悦、李俊锋、毛贝蒂九名辅导人员组成的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其中,张伯尧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海通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间自 2024 年 4 月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
主要通过现场尽职调查、集中授课、专项问题讨论会、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持续对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辅导,并对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工作小组在前期辅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证监会及北交所的最新审核要求,基于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公司的业务合规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进一步核查,并收集工作底稿。
2、组织辅导对象集中授课
本辅导期内,海通证券根据证监会最新的 IPO 上市政策要求,以及资本市场动态并结合市场典型案例,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集中授课。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海通证券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及时沟通,形成整改方案,协助公司着手解决并持续跟踪问题落实情况。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海通证券及各证券服务机构均诚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辅导协议,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内控完善、财务分析、股东核查、董监高核查等相关工作。辅导过程中,通过不定期召开中介协调会、专项问题讨论会等方式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辅导对象亦高度重视海通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提出的规范运作建议,辅导工作进展正常。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会计差错更正
由于公司对企业会计判断理解存在差异,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
存在差错。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主要就发现的财务核算及内控不规范等问题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公司对以前年度的财
务信息进行了更正,更正内容涉及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已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等文件。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持续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和执行情况
通过前期辅导工作的开展,辅导对象已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后续辅导工作小组将在进一步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督促落实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财务规范运作,以及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由张伯尧、秦发亮、马澄、汪沛、田雨璐、李萌、孙思悦、毛贝蒂、李俊锋九名辅导人员组成的辅导小组牵头实施,主要工作如下:
1、辅导小组将会同中介机构通过集中授课和组织自学等方式督促辅导对象继续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持续整理并传达最新证券市场动态和监管政策,加深辅导对象对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的理解,引导辅导对象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
2、辅导小组将在前期辅导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通过现场尽职调查、中介机构协调会、集中授课、个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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