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18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838197 证券简称:赢冠口腔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赢冠口腔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完成特定事项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北京赢冠口腔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冠口腔”或
“公司”) 股东刘学军于 2021 年 06 月 25日与公司控股股东郭大鹏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5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9%,转让给郭大鹏。
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后,刘学军将不再持有赢冠口腔股份,
郭大鹏持有公司股份 3,973,400 股, 持股比例 65.02%。 合计持有
5,972,200 股,持股比例 97.73%,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情况
双方已于 2021 年 09 月 30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赢冠口腔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股转系统函【2021】3068 号);根据 2021 年11月 11 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此次股权转让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权已于 2021 年11月11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公告编号:2021—025
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前后,双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转让前 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刘学军 555,600 9.09 0 0
郭大鹏 5,416,600 88.63 5,972,200 97.73
本次转让非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公司董
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赢冠口
腔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系统函【2021】3068 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11 月11 日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赢冠口腔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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