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12
证券代码:838208 证券简称:中视瑞德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中视瑞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激励计划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北京中视瑞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12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20 年第一期股票激励计划》(公告编号:2020-031)。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和修订意见,需对《2020 年第一期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更新和修订。具体如下:
一、《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原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北京中视瑞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与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团队以及骨干对公司持续发展的责
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激励计划。
修订后: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北京中视瑞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与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团队以及骨干对公司持续发展的责
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且公司未同时实施其他股权激
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
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激励计划。
二、《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之“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原规定: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1】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核心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
职并已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修订后: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1】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核心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
并已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激励对象不包括:
(一)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不存在预留权益。
三、《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增加“五、特殊情形的说明”
原规定:无
修订后:(一)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 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2. 最近 12 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的;
3. 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等情形。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 激励对象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在禁入期间的;
2.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情形的;
3.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的;
4.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等;
5. 对挂牌公司发生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
四、《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五章 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二、本计划标的股票数量”
原规定: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拟发行股票不超过【510,000】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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