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2
中泰证券
关于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泰证券作为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其他(资金占用)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2 年 6 月 14 日至 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向沈阳港华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港华科技”)累计转款 1,141.05 万元,单日最高占用余额为 368.00 万
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9 日,港华科技已将上述款项全部归还。上述关联交易未
约定利率。
港华科技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该公司为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 750 万贷款提供反担保。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港华科技在其贷款行开户并提供 1200 万流水,因港华科技尚未经营,公司向其提供资金形成资金占用。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该行为反映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予以充分重视,对资金占用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刻,对公司的治理规范性造成了损害。公司相
关人员应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高公司规范操作和治理水平,确保公司合规经营,杜绝此类违规情形再次发生。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规范性。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违规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审慎投资。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泰证券
2022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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