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6
公告编号:2022-037
证券代码:838248 证券简称:港华建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哲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52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3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2-037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向辽宁金门大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 3 月,公司与非关联方辽宁金门大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
议,辽宁金门大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公司借款,期限 3 个月,年利率 3.70%,
总额不超过 2050 万元,2022 年 3 至 5 月公司累计向辽宁金门大通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提供借款 2,047 万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已收回本金 2,047 万
元,利息 11,201.76 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10 日已归还,现予以补充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52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与沈阳港华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沈阳港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科技)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该公司为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 750 万贷款提供反担保。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港华科技在其贷款行开户并提供 1200 万流水。因港华科技未经营,公司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往来。
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8月9日,公司向港华科技累计转款1,141.05万元,单日最高占用余额为368.00万元。其中:2022年6月14日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向港华科技转款350.05万元,港华科技向公司转款回350.05万元。2022年7月1日截至2022年8月9日,公司向港华科技转款791.00万元,港华科技向公司转回791.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与港华科技的关联方往来均已归还。此笔上述关联交
公告编号:2022-037
易未约定利率。现予以补充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52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为王哲、刘丽、北京弘邦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沈阳鸿裕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沈阳隆瑞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均为本议案关联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与会股东均与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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