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9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8248 证券简称:港华建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实际控制人王哲先生、刘丽女士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以自有住房为抵押物
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设大路支行融资 360 万元,贷款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用于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
资金,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予以补充确认。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
为实际控制人 36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哲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请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公告编号:2023-023
姓名:王哲
住所:海口市华龙区金盘路**号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刘丽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八王寺街***号***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实际控制人王哲先生、刘丽女士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以自有住房为抵押物
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设大路支行融资 360 万元,贷款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用于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
资金,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予以补充确认。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上述对外担保有利于补充公司的运营资金,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的发展。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上述对外担保有利于补充公司的运营资金,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的发展。公司对控股股东王哲先生、
公告编号:2023-023
刘丽女士的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对外担保
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能有效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补充公司的运营资金,满
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外主
体的担保余额 360 2.97%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备注:累计数据中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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