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6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8248 证券简称:港华建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哲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28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10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25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为实际控制人 36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实际控制人王哲先生、刘丽女士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以自有住房为抵押物
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设大路支行融资 360 万元,贷款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用于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
资金,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予以补充确认。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28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为王哲、刘丽、北京弘邦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沈阳鸿裕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沈阳隆瑞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均为本议案关联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与会股东均与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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