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5
公告编号:2023-030
证券代码:838248 证券简称:港华建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北京弘邦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5.667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0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沈阳
盛京二号企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质押股份用于对沈阳盛京二号企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实际控制人王哲、刘丽、沈阳港华科技有限公司、刘瑞签署的《沈阳港华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质权人收取股权回购款的权益进行担保。质押期限为
2023 年 12 月 0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3 日。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0
股东姓名(名称):北京弘邦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5,359,000、10.1247%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0、0.00%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3,000,000、5.6679%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3,000,000、5.6679%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2022 年 9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弘邦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
股份 2,000,000 股,用于对沈阳盛京企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实际控制人王哲、刘丽、沈阳港华科技有限公司、刘瑞签署的《沈阳港华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质权人收取股权回购款的权益进行担保。
王哲的股权回购款已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前支付,上述质押股权已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解除质押。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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