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25
证券代码:838251 证券简称:千想传媒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
况: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公司原《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舟山泰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本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本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
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舟山泰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本公司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
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向股东公布的行为。本公司 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为定期报告, 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本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等的要求,披露定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披露的信息,也应当予以披露。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本公司的持续责任,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该
忠实诚信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本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 待所有股东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 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三章 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本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有关涉及信息披露有关方面的联系,并接 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第五条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具
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二)汇集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
(三)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四)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 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七)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
第六条 本公司发现已披露的信息(包括本公司发布的公告和媒体上转载的
有关本公司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公告。
第七条 本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如经监管部门审核后提出审查意见或要求本公司对某一事项进行补充说明时,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当及时向董事长报告,据其指示及时地组织有关人员答复监管部门,按要求作出解释说明,刊登补充公告。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工作程序及责任
第八条 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查程序:
1、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并签字确认:
2、信息披露负责人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签字;
3、董事长(或授权人)签发。
第九条 本公司董事长有权以本公司名义披露信息。
第十条 本公司有关部门对于事项是否需要披露有疑问时,应及时向信息披露负责人或通过信息披露负责人向监管部门咨询。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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