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8260 证券简称:海尔思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江西海尔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称“《股票发行解答(三)》”)等相关规定,江西海尔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8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海尔思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布了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 1,250,002 股,发行价格8.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16.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
金。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中
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302002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该次股票发行对象
认购资金的缴付情况进行了审验。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登记确认书》(107000015103),本次定向发行新增
股份已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完成股份登记。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公告编号:2023-010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募集资金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99250894687 10,000,016.00 0.41
司宜春市朝阳支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解答(三)》的要求等有关法
律 法规的规定要求,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和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朝阳支行及诚通证
券(原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朝阳支行设立江西海尔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992 5089 4687,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本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 10,000,016.00 元,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取得中登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经核
查,在取得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不存在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披露的《江西海尔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途。
2022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9,955.45 元,其中银行手续费 309.00
元,补充流动资金 9,646.4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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