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838264 证券简称:天翔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0 日上午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264 天翔新材 2023 年 5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郑若阳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简称“《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简称“《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简称“《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8,154,688.70 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6,00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2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0,00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 号)执行。
(五)审议《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简称“《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2023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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