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关于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4】第 04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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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 1-2
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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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4】第 0437 号
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翔新材公
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包括与持续
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勤信审字【2024】第 0980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天翔新材公司 2023 年发生净亏损6,240,455.08 元,营业收入比上年已出现大幅度地下降,厂房因被整体纳入政
府征迁范围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停止生产,尚无法确定新建生产基地的时间。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天翔新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天翔新材公司已于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披露了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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