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锦优视:监事会关于公司提名核心员工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10
公告编号:2020-044
证券代码:838271 证券简称:镁锦优视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提名核心员工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议情况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名核心员工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为稳定员工队伍,增强员工归宿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公司董事会提名赵勇军、常晓蕾、贾晓笛、苏敏、许宜娟、王艳菲、刘敏等 7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核心员工提名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通过公司公告及办公室公告栏向全体员工进
行公示和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期满,未有任何个人对公示的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
综上所述,经过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进行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 7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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