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6
公告编号:2020-048
证券代码:838271 证券简称:镁锦优视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议情况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赵勇军、常晓蕾、贾晓笛、苏敏、许宜娟、王艳菲、刘敏共计 7 名人员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名上述 7 名人员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通过公司公告及办公
室公告栏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期满,未有任何个人对公示的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
(三)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上述 7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四)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认定上述 7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五)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上述 7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0-048
(一)《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议决议》;
(三)《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