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2-30 15:39:01 股吧网页版
镁锦优视: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30


公告编号:2020-050

证券代码:838271 证券简称:镁锦优视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全资子公司签订

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员工人数不断增多,原有办公场所已经不能
满足经营需要,且原有租赁协议即将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全资子公司
郑州江之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之源”)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陈凌文先生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约定陈凌文将其名下房产继续出租给江 之源使用。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陈凌文、施绛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陈凌文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建设东路 31 号院 1 号楼 43 号

公告编号:2020-050

关联关系:陈凌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 13,7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1.31%。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中,房屋租赁费是综合考虑租赁标的当地市场行情进行的 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关 联方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凌文将名下房产出租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江 之源,建筑面积 827.3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年租金 297,828.00 元,相关税费由江之源承担。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 不会对公司、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股东利益产生损害。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其他事项

1、郑州江之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施绛为公司股东、董事,持有公司 5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87%。
施绛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与陈凌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凌文与江之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