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30
公告编号:2020-050
证券代码:838271 证券简称:镁锦优视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全资子公司签订
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员工人数不断增多,原有办公场所已经不能
满足经营需要,且原有租赁协议即将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全资子公司
郑州江之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之源”)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陈凌文先生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约定陈凌文将其名下房产继续出租给江 之源使用。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陈凌文、施绛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陈凌文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建设东路 31 号院 1 号楼 43 号
公告编号:2020-050
关联关系:陈凌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 13,7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1.31%。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中,房屋租赁费是综合考虑租赁标的当地市场行情进行的 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关 联方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凌文将名下房产出租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江 之源,建筑面积 827.3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年租金 297,828.00 元,相关税费由江之源承担。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 不会对公司、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股东利益产生损害。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其他事项
1、郑州江之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施绛为公司股东、董事,持有公司 5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87%。
施绛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与陈凌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凌文与江之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