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9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8274 证券简称:星捷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星捷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求,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2024 年 3 月 18 日,海南星
捷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等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行洽谈,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其他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公告编号:2024-004
1.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
未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
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2. 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亲自送达、邮件寄达书面回购申报文件等方式,要
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的股东;
3. 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4. 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
未终结;
5.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
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准,具体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后 30 天(含当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回购申请材料以亲自送达、邮件寄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回购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其他成本来源文件、异议股东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公告编号:2024-004
(七) 争议调解机制
因本权益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本权益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柯晔
联系电话:18976995372
邮箱:1241749182@qq.com
联系地址:海口市民生东路美源日月城综合楼中国农业银行三楼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回购事宜。
四、 备查文件
一、《海南星捷安科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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