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0
证券代码:838277 证券简称:湘旭鸿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湖南湘旭鸿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277 湘旭鸿 2022 年 4 月 2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事务所两位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1 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现对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汇报总结,编制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现对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汇报总结,编制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业务经营情况及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参照公司 2021 年经营及财务情况,并综合 2022 年宏观经济预期、公司经营
计划等因素,公司拟定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七)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湖南湘旭鸿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完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湖南湘旭鸿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九)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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