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0
公告编号:2022-036
证券代码:838293 证券简称:般若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般若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般若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6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编号:2022-035的部分内容需要更正,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本次更正涉及的主要内容
本次更正内容为“一、权益分派方案”之“2、扣税说明”
更正前: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更正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
公告编号:2022-036
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9.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其余主要内容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37)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特此公告。
北京般若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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