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6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8293 证券简称:般若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北京般若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9 月 2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9 月 1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9 月 12 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顺义法院)做出民
事裁定书(2023)京 0113 民初 14468 号,根据北京智诚艺合会展服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智诚艺合)的诉求金额对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收到顺义法院的开庭传票,并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进行第一次开
庭;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再次收到顺义法院的开庭传票,并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开庭;2024 年 3 月 13 日收到顺义法院的开庭传票,并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第三次开庭。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以邮寄的形式向法院提交了代理意见。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顺义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3)京 0113 民初 14468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智诚艺合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1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的供应商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般若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与智诚艺合签订了品牌巡展搭建及 AV(注:AV 是
灯光、音响、屏幕等)的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岚图 B、C、D 级巡展)。服务
期限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合同附件中的《东北线报
价清单》所示,涉及巡展站点 24 站,约定总价为人民币 530 万元(其中不含
税金额 500 万元,税金 30 万元),因 2022 年度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最终仅
完成了 14 个城市的站点巡展,公司已实际向智诚艺合支付服务费 263.18 万
元。智诚艺合于 2023 年 8 月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未执行
站点亦进行结算,同时向法院申请对本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判令公司向智诚艺合支付合同款 276 万元;
二、判令公司向智诚艺合支付延迟违约金 1380 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公司承担。(以上共计 2761380 元)。
诉讼理由:双方于 2022 年 5 月 7 日签订了《合同书》,合同约定智诚艺合
为公司提供搭建、AV 等服务工作,合同金额为 530 万元。合同签订后,智诚 艺合根据公司的指示完成了 14 个场地的搭建工作,根据相关结算文件,公司
需向智诚艺合支付 530 万元。截止起诉日仅支付了 254 万元,仍有 276 万元未
支付。同时合同中约定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故智 诚艺合根据合同的约定,向顺义法院提起诉讼。
(四)反诉的内容及理由
因合同中签订的是巡展站点 24 站,约定总价为人民币 530 万元(其中不
公告编号:2024-021
含税金额 500 万元,税金 30 万元),因 2022 年度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最终
仅完成了 14 个城市的站点巡展,公司已实际向智诚艺合支付服务费 263.18 万
元。
智诚艺合要求结算的金额并非实际执行产生的费用,因其不合理结算导致 双方无法结算,且执行中存在质量问题明显,该质量问题应在结算时予以扣减。 在结算金额确认后应根据优惠比例确认最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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