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8296 证券简称:国韵实业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
明》的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非标准意见的基本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勤信专字【2024】第0665号对公司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规则》、《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情况进行说明。
1、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净资产-852,218.17元,累计亏损人民币7,480,151.31元,2023年度净利润-909,132.23元,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
与对持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10
1、公司董事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对公司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认可并尊重其独立判断。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2、2024年度,我们将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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