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7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38303 证券简称:阳光三极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3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晓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甘肃阳光惠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经慎重考虑,决定将持有甘肃阳光惠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惠士”)51%的股权以合计人民币 1,156,800 元的价
公告编号:2021-008
格进行转让,徐斌以人民币 385,600 元购买公司持有的阳光惠士 17%的股权;马长山以人民币 771,200 元购买公司持有的阳光惠士 34%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阳光惠士的股权。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交易各方将协同办
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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